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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個案件的過程是不斷的自我懷疑和迷惘,再再挑戰我的價值觀,我實在沒有答案。
手中有著對自己很重要的證據,但是拿出這樣的證據卻會造成對別人的傷害,要不要提出?
對方不實指控,抹黑陷害,除了替自己辯解要不要同流合污,以牙還牙?
有人問我:如果你輸了,你會慶幸自己一路走來都很正直,還是會後悔?
我想也不想就回答:後悔。
但是即使如此,我走每一步還是考慮再三,不想造成無謂的傷害。
是,我並非聖人,但我也不想把自己降到自己所不齒的地步。
為了求勝,一個人究竟能做到什麼程度,能夠把自己心中的尺拋開到什麼程度。
法庭上真的是看盡人的真本性。
我為了 Chloe 要贏沒有錯,但是生而為人,不是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嗎?
我的女兒所值得的,是能夠讓她抬得起頭的父母,不是這樣低下的互相抹黑、扯爛污、毫無道德標準的生物。
這是我今天的想法,也許過兩天就不同了,誰知道呢?
在這混亂的情勢之中,有多少人能夠堅守自己心中的那條線,我真的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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